2024年,消防部门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研究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六项优化措施。其中,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优化审批政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部门应当予以受理。
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对于可通过数据调取方式获取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救援部门受理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三是推行“一网通办”。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或“京通”App进行线上申请、查看办理进度、获取电子证照。
四是减少等待时间。对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的,消防救援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核查并告知办理结果。
五是提供“帮办”服务。根据申请人需要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全过程帮办。
六是推行“并联办理”。消防救援部门与住建部门建立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联办理机制,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提前介入,消防救援部门派员与住建部门一并开展现场核查,统一检查意见,分别出具许可文书。
市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优化后,一些小规模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节省群众和企业的时间及人力成本,助其尽早开业。
消防部门提醒,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仍应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并在使用、营业过程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消防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抽查检查,督促单位场所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新店开业前需要准备哪些消防材料?新店开业前需要准备的消防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这是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基本文档,需要详细填写店铺的相关信息。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证明店铺的合法经营资格。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证明店铺的建筑已经通过了消防安全验收。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店铺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店铺的员工已经接受了消防安全培训,并且了解如何操作消防系统。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公众聚集场所,还需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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