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北京制定《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项系列标准,提出了中小学校和文物建筑有关消防安全的一系列管理要求。其中要求学生宿舍应开展每2小时一次的夜间防火巡查,图书馆借阅高峰也应每2小时防火巡查一次;而文物建筑内不应设置公共娱乐场所。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9部分:中小学校》提出,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每层应在满足疏散距离要求的前提下,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2部疏散楼梯,且不应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借用,并按标准配备消防应急照明。为管理需要采取的分隔设施和门禁系统,应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通过自动和现场双向手动两种方式开启。学生宿舍每层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或消防应急广播。此外,疏散走道不应设置弹簧门、旋转门、推拉门等影响安全疏散的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也不应设置卷帘门、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
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方面,标准提出,学生宿舍不应使用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器具;使用蚊香等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私自接拉电线、使用电热器具、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应设置用电过载保护装置。另外,应根据寄宿学生数量,安排足够比例专职宿管员,开展防火巡查。实验室使用酒精灯、本生灯等明火时,应确保火源周围无可燃物;火源使用完毕后,应立即熄灭并确保完全冷却。
在防火巡查方面,学校应至少每日开展1次,学生宿舍应开展每2小时一次的夜间防火巡查,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也是巡查内容之一。图书馆借阅高峰及体育馆、礼堂举办活动时,也应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
学校消防设施的维保标准和流程1.灭火器材: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压力、喷管及灭火剂状态。例如,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每月进行外观检查,每年进行维修和充装,确保其在有效期内并能正常使用。
2.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消火栓箱内的设备是否齐全,如消火栓阀、水枪、水带等,并检查消火栓的阀门启闭及水压情况。建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放水试验,确保消火栓系统能够正常出水。
3.消防报警系统:定期测试消防报警系统的灵敏度,检查控制面板的工作状态及故障提示。确保系统能够及时响应火警信号,为灭火和疏散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4.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工作状态,更换损坏的灯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可见,为师生提供正确的疏散方向。
5.消防水泵与消防电梯:定期检查消防水泵的运行状态,包括启动、停止及机械部件的润滑和保养。同时,检查消防电梯的运行状况,确保其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6.其他消防设备:如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等,也应定期检查其完好性和功能性。确保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能够快速响应火警信号,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的水量充足且进出水管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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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设施维保的相关解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点击唐龙消防网官方客服进行在线咨询。